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

投诉处理决定书

福财决﹝20193

 

投诉人:深圳市柏安智能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6006号华丰大厦24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5888450P

被投诉人: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9楼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深圳市福田区城市安全用电远程监测预警系统项目服务采购(项目编号:FTCG2019167756,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19814受理投诉。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人称

投诉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15个团队人员名单,有9人购买了6个月社保,其中4名电工均具有电工证原件扫描件及缴纳近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投诉人还称其投标文件提供了2019年1-6月份连续保持10人以上购买社保的清单。投诉人认为其满足招标文件人员要求,并对被投诉人质疑回复不满意。

、被投诉人的回复情况

被投诉人称,招标文件第23页载明的“人员要求”是带“★”号的实质性要求。柏安公司投标文件附件十四的拟派团队服务人员名单共15人,其中6人社保证明只有5个月,提供了近6个月(2019年1月-6月)社保证明的服务人员不足10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人员要求。柏安公司7月15日提交质疑函补充新的社保证明,经核查,其中邵X涛、李X郝和郭X峰3人不在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团队名单中,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评审委员会不予认可。

、本机关调查情况

为核实有关情况,本机关查阅《投诉》、质疑答复材料、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材料,调查结果如下:

招标文件第2页符合性审查表第7项规定“不满足表三《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涉及的内容的”;招标文件17页《实质性条款一览表》“其他实质性条款”9.5项规定“招标文件中打‘★’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第23页“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二、服务需求 3.人员要求”为打★号部分,具体内容为“团队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不少于4名电工作业人员。证明材料:1、提供电工证原件扫描件;2、需提供团队人员在投标人公司缴纳近6个月(2019年1月-2019年6月)社保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而投诉人投标文件第193页附件十四中提供了15名拟派团队服务人员,其中有6人的社保证明只有5个月。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虽提供了4名电工人员(均具有电工证原件扫描件及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及2019年1-6月份连续保持10人以上购买社保的清单,但投诉人投标文件中团队人员仅9人购买了2019年1-6月份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团队不得少于10人,需提供团队人员在投标人公司缴纳近6个月(2019年1月-2019年6月)社保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的要求。因此,评审委员会认定投诉人未通过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并对投诉人作投标无效处理并无不当之处

综上,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该项投诉不成立。

  处理决定

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深圳市柏安智能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或者深圳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19925

 

 

 

 

 

 

 

 

 

抄送: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深圳惠安天下电气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富盈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新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赛飞奇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电数通智慧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建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山市福瑞特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协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