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2015-2017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招标(Y)(编号:SZCG2014049441)”和“2015-2017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补充招标(Y)(编号:SZCG2015050895)”项目招标工作已经完成,福田区决定跟随使用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现就征集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加入福田区政府2015-2017年度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库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申请企业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2015-2017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招标(Y)”或“2015-2017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补充招标(Y)”项目的中标人;
2、按上述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为福田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服务;
3、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同意在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人民币壹万元履约保证金。
二、缴纳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预选供应商能够为我区提供优质诚信服务,要求每个预选供应商向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人民币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执行有效期间,不接受退款申请。预选供应商如有违约情况发生,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按有关规定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期满,无违约情况发生,凭收据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供应商必须单笔缴交,分次缴交将被拒绝。此次采购中心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品目名称统一为“福田区2015-2017年度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供应商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并确认到账后请携带进账单复印件到福民路123号福田区机关大院内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25号采购中心窗口开收据(咨询电话:82917626),非实时转帐的,建议开收据前先电话确认是否到帐。缴纳履约保证金开户名: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工行深圳市分行国财支行,账号:4000027919200234337。
三、申请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必须在2015年4月8日17:00前将下列相关资料递交到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1、递交资料要求:
(1)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原件核对);
(3)《福田区政府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的申请函》、《福田区政府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服务承诺书》、《福田区政府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以上格式范本可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左侧供应商注册>通用表格中下载);
(4)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
(5)向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复印件)。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资料递交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机关大院内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25号采购中心窗口
3、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 82917623
特此通知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