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理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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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3日,我局收到福田区采购中心发来《关于“福田区公共文体设施空间提升3期工程”采购项目有关工作意见的函》,反映在“福田区公共文体设施空间提升3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FTCG201403162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行为,影响了中标结果。我局针对移送材料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已审理完毕。

经查实,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行为属实。本局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福田区公共文体设施空间提升3期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TCG2014031623)中标结果无效,本项目重新采购。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141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