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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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职康残疾人服务中心因不服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2013716作出的《关于福田区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采购(FTCG2013029705项目质疑的复函》,向本局提出投诉,现已依法审理完毕。

经查,福田区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采购项目(下称“该项目”)由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投诉人认为:1、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2中标人属社工机构,业务范围没有残疾人服务项目,不具有承接残疾人服务项目的资格。3中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开展项目前期针对性调研,出具有针对性的残疾人康复需求调研分析报告”要求,不具有履约能力;4、评标过程中,各专家评审不公正,不透明。

经查实,该项目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该次采购活动中标结果无效,重新组织采购。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13913